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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公布对蓬莱19-3油田溢

油事故的相关决定

 

    根据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中海油”)网站消息,中海油关注到,2011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下称“国家海洋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认定担任蓬莱19-3油田作业者的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康菲中国”)未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且未彻底封堵溢油源。同时,国家海洋局宣布,通过联合调查组的分析认定,由于康菲中国没有尽到合理审慎作业者的责任,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国家海洋局责令康菲中国执行:蓬莱19-3全油田停止回注、停止钻井、停止油气生产作业(“三停”);必须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继续排查溢油风险点、封堵溢油源,并及时清除溢油事故油污。国家海洋局亦责令康菲中国执行:重新编制蓬莱19-3油田开发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核准后逐步恢复生产作业;作业者必须重新修订蓬莱19-3油田总体开发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解除“三停”。

    此外,国家海洋局还宣布,针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家海洋局将代表国家对康菲中国提出生态索赔。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我们尊重国家海洋局做出的决定。中海油作为非作业者,将继续配合康菲中国执行国家海洋局的相关决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的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蓬莱19-3油田是一个产品分成合同项下的合作油田,康菲中国任该油田的作业者,负责油田的日常作业管理,中海油拥有合同项下51%的开发生产权益。

    根据国家海洋局的要求,蓬莱19-3油田B、C平台已于7月13日停产,使公司的净产量减少约2.2万桶/天。蓬莱19-3油田的全面停产将使公司的净产量再减少约4万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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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海油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1-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