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集团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
中国石油网消息(记者李向阳)5月24日,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蒋洁敏主持召开今年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集团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于2008年发布施行股权管理办法。此后,国家、国务院国资委相继颁发国资监管政策法规,为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构建符合监管要求的股权管理制度体系,需要对股权管理办法进行统筹修订完善,建立覆盖境内外的股权管理制度规范。修订股权管理办法,也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促进提升股权管理水平的需要。有关部门按照强化管控管理、明确权责界面、简化审批程序和细化流程规范的原则,对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丰富完善和明确细化,形成了提请审议的《集团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石油工程建设质量不仅事关企业投资效益和生存发展,而且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其质量管理工作,是集团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要工作之一。近年来,集团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相继制定了《质量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和《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一批与工程建设质量相关的专项制度,各专业分公司也相继制定了归口专业工程的有关业务管理规定。这些制度在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尚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制定一个涵盖项目建设全过程各个环节质量管理要求的专项规定。《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从制度建设入手,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和后评价的质量管理做出了规定,突出了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责任,强化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集团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根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施行。
会上,蒋洁敏强调,要保持清醒头脑,适时分析和调整生产经营运行,为稳增长做贡献;要加强上游业务和天然气销售业务,突破关键和瓶颈,实现稳定发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开放开发,实现互利共赢,展示中国石油开放和包容的形象。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经理助理、股份公司管理层成员,集团公司副总师,总部机关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国有企业监事会1办事处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