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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郑长等项目安全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中国石油网消息 (记者蒋万全 通讯员王振川)3月5日至15日,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分别对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承建的兰郑长(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管道、大沈(大连—沈阳)输气管道、庆阳石化成品油管道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经过验收评估单位的技术评估和专家验收组现场考核与质询,兰郑长等3个管道项目安全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此次验收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它是继西气东输二线香港支线海底管道工程之后,根据集团公司相关工作安排,按照分级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首次组织的陆上长输油气管道项目的安全验收工作。

  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干线起于甘肃省兰州市,止于湖南省长沙市,途经甘肃、陕西、河南、湖北和湖南五省67个县市,全长3069公里,安全设施投资13.89亿元。大沈天然气管道南起辽宁大连,北至沈阳,设计年输量为84亿立方米,干线全长433公里,安全设施投资4亿元。庆阳石化成品油外输管道起自陕西庆阳石化首站,止于咸阳市咸阳末站,全长216.3公里,安全设施投资0.78亿元。

  工程建设中,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以质量安全环保为第一要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将质量安全贯穿每个环节,认真进行岗前QHSE培训和开工前QHSE审计,加强科技攻关,严格过程控制,加大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确保工程一次建成投产。

  验收组认为,各项目在立项、设计、施工、检验、试生产等方面执行了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生产运行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人员资质培训满足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开展了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试运行期间管道运行平稳,同意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通过此次验收,进一步梳理了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验收流程,落实了建设项目的安全责任主体要求,为后续陆上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自行组织安全验收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保证了管道依法合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