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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油天宝(集团)物资装备有限公司连续两年获得沈阳市纳税信用A级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7-08-17

 
 
 
 
 
 
沈阳中油天宝(集团)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连续两年获得沈阳市纳税信用A级单位荣誉称号
 
 
          本报讯:(贾燕报道)5月31日下午,沈阳市皇姑区国税局局长等一行三人到天宝国际酒店,亲自为沈阳中油天宝(集团)物资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物装)颁发纳税信用A级牌匾及荣誉证书。该公司副董事长刘新林、总经理姜立民、财务部全体人员在场,接受牌匾及荣誉证书。至此,沈阳物装已连续两年获得此殊荣。
          纳税信用等级,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依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以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薄凭证管理、税款缴纳等各项评定指标为标准,根据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做出的评定。
          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为两个纳税年度一次。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其中,A级纳税人,可得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给予的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可获免两年税务检查等一系列待遇。
沈阳市税务局领导,鼓励该公司再接再厉,保持财务工作严谨、认真的态度和一贯作风。此外,沈阳市税务局领导还了解和询问了该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副董事长刘新林表明,该公司一定坚持遵纪守法,按照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办事。他说,这既是对国家税收的支持,也是该公司长久发展的大计。
          总经理姜立民就该公司油田销售市场、普管配送,以及将实现钻头市场销售等相关问题,向沈阳市税务局领导做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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